遊覽須知
1.請愛護古蹟、器物、展品及各項設施,勿任意敲擊、碰撞或破壞毀損等
2.為保護文化資產,入園寵物請配合「裝籠不落地」
3.參觀過程請輕聲細語,勿追逐嬉戲、喧鬧滋事、妨礙安寧、妨害風化或其他不法等不當行為。
4.為維護園區安全、禁止煙火及攜帶危險、易燃物品等
5.為維護園區動植物生態,請勿任意餵食及攀折踐踏
6.除輪椅外,請勿推乘腳踏車、機車或其他車輛入內
7.請勿隨地吐痰、便溺、丟棄紙屑、果皮、煙蒂或其他廢棄物
8.請勿於半月池垂釣、捕撈、戲水、洗滌或餵養
9.為維護園區古蹟之完整性,請勿將園區內任何展品、器物、或相關設施等攜出,違者報警查處
10.園區嚴禁擺置攤位及隨意兜售物品,或散發、張貼、懸掛宣傳資料等。
11.除一般參觀人士外,任何機關團體、公司行號拍攝、廣告、活動或導覽,均應於1個月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會提出申請,並經核准後始得作業,並於開放時間內為之。

開放時間
1.祭祀、活動或會議期間不對外開放
2.週一、二休館
3.週三至週日(含國定假日) 08:30-05:30

交通資訊
建議 從張廖家廟廣場側門進入

